重要通知
根據吉人社函字【2015】79號文件精神,現將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后,考錄(招聘)、調入市直機關、事業單位人員(有工作經歷,但首次核定工資時執行起點或學歷定級標準),重新核定工資。
一、適用范圍
1、考錄為公務員、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前,在企業工作的人員。此類人員需與企業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,且按政策足額繳納養老保險。
2、考錄為公務員、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前,進行過人事代理的人員。此類人員需與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協議,且按政策足額繳納養老保險。
3、考錄為公務員、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前,屬于基層服務項目人員。
符合條件人員,請上報社保網上查詢賬號、密碼,自己先查詢一下,確定能查詢到相關信息再上報。如有省外繳納部分,未遷移的,還需提供省外社保網上查詢地址和賬號、密碼,已遷移的,報吉林省查詢即可。電子版即可,QQ、微信、短信均可,不要打電話口頭告知,請各科室負責人通知到本科室其他人員,逾期不報后果自負。
二、注意事項
1、最后認定結果以市人社局認定結果為準。
2、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4日(星期二)15點30,聯系人:宋詠雪 660386 15243238177。
3、吉林省社保網上經辦系統:
http://wssb.jlsi.gov.cn:8001/login.jsp
單擊瀏覽文件
衛校人事處
2019年12月23日
|